〈告訴大家這很重要〉/於是那樣呈現,創作大自省
〈告訴大家這很重要〉
創作的起始源自自己喜愛的一切,然後,首先創作出來的東西,是如何接續創作的推演依據。〈創作大自省〉這一系列文章,也可以說是我對如何推導出自身想要之故事樣態的方法整理。
我認為說服力是虛構的故事作品最重要的面向,如果沒有說服力,虛構的故事對閱聽者其實可能只比雜訊要來得稍微多有價值一點點。因為虛構故事在現實世界的客觀應用性是有限的。虛構故事對閱聽者的影響也通常相對不大,一本故事書中的反派無論能對劇中世界造成多大影響,都無法波及沒有翻開書本的閱聽者。可算是例外的情境大概是某本書如果閱聽者所屬的社交圈中許多人都讀過且熱切討論,對那個故事沒有理解的人大概就會在互動上遇到一些困難吧。固然,虛構故事也可以提供知識和思維的啟發,但從虛構故事來吸收知識與思想其實並不如直接閱讀紀實、知識普及書籍來得安全有效,因此虛構故事給閱聽者的實質利益有很大一部份,是仰賴故事所引發的直觀感受。而那樣的感受建立的前提,是閱聽者認可故事中的內容是重要的,也就是說服力。我印象中早已有關於影劇的理論在探討作品對閱聽者產生真實感的過程。
我曾以為故事作品的說服力是建立在「合理性」上,然而並不完全是那樣。我指的合理性並不是現實世界的物理定律或社會規範那樣的規則,那些都是可以透過在作品中進行設定來創作或更改的(儘管我盡可能不那麼做,但我的作品還是在一個虛構的城鎮發生),我指的合理性確切而言是「作品內」的合理性,可能吸收了現實的合理作為基礎。那是作品承認並必須服膺的律法,已經設定的規範不可違背,要違背就必須有另外用以讓例外成行的設定進行解釋。大致上那是對的,可是要讓說服力發生,不能僅止於此,甚至也不必然那般。
說服力還需要比合理性本身更多的條件,並且我認為在那些條件足夠強烈的情況下,甚至可以違背合理性,也仍然可能讓閱聽者得以接受,甚至難以察覺或者主動腦補補完合理性的缺口。那些條件,至少其中之一是「效果」,即使閱聽者產生的良性心理感受。這裡的良性心理感受不一定是指歡快的心情,而是任何能讓閱聽者認為作品對自身產生價值的感受,如果閱聽者會喜歡因為悲劇而被觸發哀戚的情緒,那樣的哀戚也可以被認為是良性的。
也就是,足夠的滿足感得以讓閱聽者忽視、接納某些可能因不合理而令人出戲之處。只要能達到足夠令觀眾投入、滿足的效果,在極少數的情況下,即便是在合理性有所破格,說服力也仍然能產生。但要達到那樣的效果並不容易,因此嚴謹規範故事的因果理據仍是一個較為通用的辦法,至少直接與規則衝突的內容應該要避免,因為那樣很難表現出足以讓閱聽者滿足到接受的效果。
反之,完全合理、無可反駁的劇情安排如果無法提供滿足感,說服力亦不存。但我曾經有一段時期相當喜歡那種在絕對合理的情況下突然使閱聽者失望的反高潮劇情,那種硬是透過無可抗辯的合理性來不理會觀眾心理預期的設計也有一種魅力,但也許會招來一些爛尾硬收沒梗之類的評語。
滿足感/說服力之來處,其中之一便是創作者與閱聽者間的拉鋸過程,是鬥智的攻防、推銷想法的談判。閱聽者可能心生防備,有如面對可能欺騙自己的賣家,因此創作者應該要主動對自己進行某些規束,並且讓閱聽者知道自己所能運用的自由範圍大致上是如何受限,才能使閱聽者接下挑戰。
……或者正好相反,不斷破格、跳脫初始暗示的框架,利用其他層面的滿足感,比如使閱聽者因為跳脫範圍的巨大與不可預測而感到驚奇,進而接受那些看似不顧慮閱聽者感受的奇想。這種作品就是會被稱為「腦洞大開」的類型。或許也是最困難的,尷尬冷場隨時可能突然湧升。
通常我還是選擇比較穩當扎實的方式,也就是對閱聽者進行遊說、互相先訂好承認自身落敗條件的周旋、協商,所謂的落敗就是指「視某個作品中的內容為作品不良的因素(而不僅僅只是作者選擇上的自由)」。然後藉通過特定規則形塑的關卡來求得說服力。
這就是如同在企及科學內涵的學問「科學哲學」領域所說的「可否證性」:一個論述要被認定是科學,不只是要能夠被證明為真,還應該要能夠在某些情境下被證明為假。當一個論述在某些條件下會不成立,而但那樣的情境卻沒有發生時,才能夠認定這個論述在科學上是可能成立、有可能得以成為科學論述的。
相反的情況就是,若有某個論述無論發生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被解釋為成立,即便因此有無數證據支持它,它都不會是科學。因為本來就預設成不會失敗(「怎麼樣都可以說成對的」)的論述不可能被檢驗,而科學需要能被檢驗。
所以其實前面所提的「只要說服力足夠,便得以在合理性上破格」說法也不是足夠嚴謹以至於能被否證的論述,因為「說服力」是什麼難以被精確定義(在此粗略解釋成「讓閱聽者能感覺到內某容之重要性、應當付出心力去理解、感受它」的心理感受),怎麼樣叫做「足夠」亦然。解釋的空間沒有明確而客觀的界定。這僅是一個粗略的省思結果,本身卻仍缺乏說服閱聽者的確切理據,必須視具體的情況加以斟酌。
「可否證性」的概念得以應用在虛構故事創作的說服力營造中,因為科學方法是客觀上最可信的求知方法,其可信度的來源也得以啟發如何讓虛構故事得以服人。在可否證性的思路下,要讓作品傳達的內容具有說服力,必須確實客觀、甚至以盡可能以對自身理念不利的條件為前提。並且去陳述、比較與自身理念相對的觀點、立場。如果把和自身理念相對的思維以扭曲偏頗的方式呈現,便難以顯現自身理念的正確性。若盡可能以優待的條件陳述相對的觀點,自身的理念卻仍較有道理時,才能確認並表達自身理念為何較為應該被採納。
要傳達自身理念,便不能只傳達自身理念,必須理解並不帶偏見的審視並陳其它理念;要讓作品中的內容被觀者接納,必須在作品中盡可能讓所有能阻止內容成理的可能性都發生,並讓內容在那樣的條件下,仍不得不成理。
這也是為何「巧合」不會是創作故事時的理想安排,因為巧合的發生太過自由了,巧合可以容許太多狀況的發生。並且,故事也不應該僅是起於某個角色突然主動萌發的想法,因為人類思想的運行並沒有很明顯的限制,跳躍性新想法的出現可能性無法被預期。如果故事可以被描述成一連串順利程度起伏的事件過程,其起始原因卻單純是某個角色突發性的意念,那不免會有閱聽者質疑:「某某角色改變一下意願,一切問題不就都不會發生了嗎?」繼而無法體會接下來得故事有重要到值得花費心力去追逐。
可是,人類思想的運行也仍被限制。人類思想與情感得以自由掌控本是幻覺,認為內在情狀可以為人隨意選擇是盲目的樂觀。人的心智受到所也接觸之外境所形塑,也受制於肉身生理的情況,所以才會有執念或絕望。因此故事並非不能因角色的意念而衍生,只是創作者在推動故事時應該強調角色的不自由性與被動性,使閱聽者感受到那些人物之念頭本來就是必然顯現的,才能說服讀者接受因而衍伸的故事,並理解到故事為何需要被關注。
然而,若角色純然流於被動,只能接受外境事件的影響而沒能產生反應,角色的特質也難以顯現,因此在故事開始並被閱聽者接受後,便要開始讓角色展開主動性與外境互動。故事的發生起於角色所被動面對的外境、強調角色的不自由,而角色在對故事做出回應時則強調其主動性。角色的主動與被動狀況應該要彼此抗衡。
讓角色在劇烈痛苦中喊出內心實話,比起讓他們主動自我介紹要來得更能讓人願意認識角色,但角色若是在劇烈痛苦中主動喊出內心實話,又比在劇烈痛苦下應別人的要求才喊出內心實話要來得更加能讓人感受到角色的特殊性。
作者基本上不應該讓閱聽者感覺到自己刻意在推廣、強加觀念與閱聽者,那樣的手法會使(至少像我這般的)閱聽者心生防備,警惕作者的觀點是否缺少理性依據,是因情緒和偏見而有的偏誤。事實上作者應時時自省自己的觀點是否真的是那般偏誤,如果是的話固然要自我修正,不是的話,也該避免容易讓讀者誤會就是那般的敘事手法。
不過前述的重點在於「說服力」,而不是「是否讓接受者感受到作者在傳達自身想法」,避免後者只是因為那樣較可能造成說服力不足。若能做到陳列扎實的理據以營造說服力的情況下,不需要假裝作者自身沒有認同的觀點,或者說假裝反而只會造成接收者對作者的不信任。
因此在敘述內容時我認為作者大致上應當維持冷靜、放下情緒的態度。不過,在一些經過特殊安排的時刻,我認為加入一定程度的情緒是可行的,比如諷刺類型的表現手法便是那般,不過那種情境並非作者引入了與自身觀點相符的情緒,而是有刻意引入相違背的情緒,形同說反話般的自我營造衝突,以襯托出自身觀點的合理性,這是相當有技巧的行為。然而我不打算那麼做。儘管我不打算刻意去隱藏敘事者的存在,但我希望自己的作品在敘述角度上是偏向無機、缺乏感情的中性狀態,立場讓閱聽者來選擇。
總之作者必須要自我辯證,讓作品富有說服力的方式,應該要是一連串相對內容的抗衡。這裡的內容涵括了理念與情節/人物的塑造,即一切希望被觀者接受的想法。基於此,作者不該討厭作品中的任何角色,即便是與作者/主要角色之理念抱持衝突觀點與行為的角色(也就是某種意義上的「反派」),作者都應當去認真思考並呈現他們的思維之成因與苦衷,即便不需要認同所有的角色,但所有角色都應當被愛、被認真看待。說到底,我認為人的行為跟人本身本來就不全是相等的,人的自我形成實在是過於複雜而難以評判善惡,而人的行為則比較有可能做出好壞的評判。
其實我認為根本不該去評價自身以外的任何人的善惡,人類的善惡不只是只該用於人類這個物種,更只適用於評價自身,因為我們真正能算是理解的也只有自身。而創作不同的角色也許能作為理解與自身相異個體的過程,那是一件好事,但請永遠不要自認已經成功了,因為可能永遠無法成功。
我也曾在草稿中以諷刺的方式貶損作品中不認同的角色,但最終修改掉了那樣的內容,雖然具體的創作過程我已經沒有太明確的印象,但我想也是因為前述的種種理由。
故事所意圖營造的直觀之感覺中,最重要之一者便是讓受眾能對角色投以情感。然而這些直觀的感受,我試圖自理性的情節安排中衍伸。矛盾的概念互相襯托使彼此的特色被強調,使那些特色對人的認知產生刺激。而或許是因為人有追尋明確刺激、抗拒均質狀態的本能,因此才會認為有那樣狀態的作品是有吸引力的吧。
前面提到,虛構故事中對於閱聽者能達成利益(即具有應用性)的部分主要在於其直觀層面之感受。客觀世界的知識、理解客觀世界的抽象思想其實都可以透過專門傳達那些訊息的專著來吸取,並且那些專著更能保證其內容的正確。包含了那些內容的虛構故事特出之處是在於虛構出了一種能使閱聽者同時動容且具原創性的述說方式。
所以《創作大自省》這一系列的文章難免讓我頭痛的是,講述那些跨越各個作品的創作論點其實是一種起於客觀世界的觀點,是分析既有作品背後的思緒和其造成的效果的知識,所以是剝掉虛構形式包裝的直接思維訴說,在原創性的向度上相對於創作虛構故事較為難以推進。我可能與其他人共享了一樣的心理機制與思維,因此對創作有共通的看法,要以具有獨特性的方式表達那些看法需要以原創故事來包裝。
《創作大自省》雖然應該是可以做為我的創作心得與認人格摸索筆記而獨立閱讀,但我也應該將這個系列當作附屬的作品,並以虛構故事的創作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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