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有格調,沒犯法,沒有長頸大恐龍(單篇完)
〈有格調,沒犯法,沒有長頸大恐龍〉
你問那位三十歲的女子叫什麼名字,他只會要你稱他為「皆然」。然後他會自我介紹,說自己是地下世界的女王,是那個買凶殺人的業界中最有美感與格調的宗師,因為他對自己的事業有著極高的要求。
對象要有足夠的格調,他才願意動殺手,而在他看來,這世界上沒有幾個人有資格被他殺害。
所以他沒有殺過人,生活過得非常窮困,只能到處打工維生。
然而,他仍然將自身定位為殺手界終極美學的體現,向每個同行與委託者說:
「大家都會死,但只有足夠完美的人才有機會死在我手中。」
其實,他仍會自我懷疑。就在他抓著蓮蓬頭,任水流滑過他精心鍛鍊的流線體態時,他常在水幕的掩護下自問,自己到底能不能算是一個殺手。
殺人維生是他一直以來的宿願,在小學時看到小說與影視作品中裡頭的殺手時,他就確信了那是自己的天職。只有「有格調的殺手」是他唯一的道路,對「殺人格調」沒幫助的事情,他一律隨便敷衍,成年後依然。
但是窮困自古就喜歡折磨對藝術有堅持的人,他終究因為不小心開車超速而遇到經濟困難,不得不承接一個勉強還能接受的委託。
目標是鎮上自然史博物館的一位知名學者,一位有著滄桑風韻的六十多歲短髮女士,有著「皆然」勉強認同的穿衣與打扮美學,樸素但高雅的襯衫與長裙,特別訂製的木框眼鏡與他作為國際科學權威的地位相呼應。滄桑的皺紋環繞著似乎總是在恍惚領悟著什麼的雙眼,少說話,但微笑待人。
事實上,他似乎是「皆然」會憧憬並想要依靠的那種女性前輩,但就連沒有格調的凡人都知道專業的殺手不講私情,他自然也不會因為私慾而瀆職。
他知道那位學者會在博物館加班到很晚,在他下班離開時,勢必會穿過一個當時不會有其他人的公園,公園銜接著博物館的一個門,其餘三面被山坡與樹林環繞。而在公園中正在展出一隻長頸恐龍的等比例復原骨架。
他要在那隻全長約十五公尺的、高達三層樓的「巴塔哥尼亞龍(Patagosaurus)」前,俐落用雕刻刀奪去那位學者的性命。當學者的遺體被脫去上衣、以跪拜的姿態向巨大龍腳類恐龍的前掌叩首時,人類的渺小與恐龍的龐然、現世的劇變與化石的永恆將互相映襯──很好,符合他所堅持的美學。
雖然巴塔哥尼亞龍在長頸恐龍家族中其實並不是特別巨大的物種,如果是長達將近四十公尺的巴塔哥巨龍(Patagotitan)就好了,但這也只能妥協。藝術有時得向現實低頭。
然而,就在他當天壓抑著興奮,穿著暗色樸素但剪裁繁複的殺人用服裝、在左手手腕上用蠟筆畫上自己所著迷的線條圖騰滿足儀式感(但是因為要降低被指認的風險,所以還是要穿長袖戴手套遮住),最後於夜色中來到那個小公園時,卻發現大恐龍的骨架不見了。手機連網一查才發現,那是特展展品,在上個周末已經撤展了。
如今他在此地的殺人將變成單調的公園命案,在他的觀點看來毫無格調可言,讓他實在下不了手,只能無助的在恐龍骨架曾經佇立的空地上哭泣起來。不久後,學者發現了他,還前來關心並安慰他。
在被溫柔的拍背安撫時,他再也沒辦法對抗自己心中對能否成為一個理想殺手的質疑。然後,他決定讓理想永遠凍結於腦海的幻想中。
幻想中,那個完成殺人後冷漠地靠著恐龍的前肢骨骼,輕輕將行兇的手術刀如獻花一樣放到地上,並為生命億萬年來的掙扎哀悼的場景。他永遠放下了。
然後他努力讀書,考進警校,十年後在一所警局擔任分局長。
多年來,他以警察的身分偵辦過多起殺人案。但沒有一起有他看得上的美感。某日,他的同僚將一位殺手逮捕歸案,警局的廳堂前擠滿了記者,向他詢問案情。一位記者大聲問道,局長!那位兇嫌曾在藝術學校表現優異,是備受期望的未來藝術家,卻犯下多次令人髮指的兇殺案,這代表我們的社會出了什麼問題?
他想起自己看過的那些犯罪現場照片,一時壓抑不住憤怒,對自己嘴邊圍繞著的麥克風說:
「美學上一點格調也沒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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